更新时间:2024-11-04 16:14:10点击:
本网河北讯:(白 洋、王钢柱)
10月29日,涉县三中的校园里开展了一场极具意义的“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教育活动。此次活动由涉县第三中学邀约,“河北冀泰律师事务所”、涉县公安局、涉县法院、中国新时代法治网等相关法律专家,以及家长代表、老师代表等多方力量在校内会议室招开,各专业人士法治解读和案例分析为学校老师、家长代表带来了一堂生动且富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法治课。校园欺凌现象在近年来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话题。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同时也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以及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中国新时代法治网应邀携手“河北冀泰律师事务所”、涉县公安局、涉县法院等积极响应社会需求,期望通过开展法治课的方式,向涉县三中的学生普及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在本次法治教育活动中,来自“河北冀泰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卢律师在开讲之初,便以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校园欺凌案例开启话题,这些案例涵盖了身体暴力伤害、言语辱骂以及网络欺凌等多种类型。通过展示这些真实发生的案例,同学们深刻地意识到校园欺凌并非遥不可及,其危害程度超乎想象。当卢律师讲述一个因长期遭受校园欺凌而致使受害者产生严重心理创伤的案例时,同学们的神情变得凝重起来,整个会议室都被一种严肃的气氛所笼罩。随后,卢律师针对与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关于人身权利的规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轻微欺凌行为的处罚细则,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严重校园欺凌构成犯罪的条款,卢律师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他着重强调,任何行为都存在法律界限,校园欺凌行为无论是实施者还是旁观者,都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互动环节,同学们表现出了极高的热情,纷纷积极提问。有同学询问如何在避免激怒欺凌者的前提下保护自己,卢律师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例如保持冷静、避免独自行动、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报告等;还有同学对网络欺凌的界定存在疑问,卢律师也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解答,他指出网络上的恶意言论、传播他人隐私照片等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网络欺凌。家长代表在发言中表示:“这个活动非常有意义,让我们家长对学校的教育工作更加放心。
希望社会各界都能关注并聚焦校园法治教育,共同构建平安校园,筑牢防范校园欺凌的安全防线。”老师代表也发言称:“我们将以此次法治课为契机,在日常教学和班级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涉县公安局刘队长以及涉县法院、法律专家、涉县三中校长、党委书记等也依次发表了讲话。三中王书记在最后的总结发言中,首先对所有参与法治教育活动并为之付出努力的各界人士表达了诚挚的感谢。王书记说道:“有大家作为坚强的后盾,我深信,法治教育进校园这一活动一定能够越做越好。长期以来,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发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这是非常令人担忧的情况。学生的安全问题必须放在首要位置。在各位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全力做好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出发,我们也会将校园欺凌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毕竟,培养一个优秀的学生远比挽救一个出现问题的学生更为重要。无论是各级领导还是学生家长,你们都是学校最坚实的依靠。只要学校与家长齐心协力,将育人作为首要任务,再加上社会团体以及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就能够解决所有的难题。
王校长最后指出:“涉县第三中学将持续强化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工作,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朝着‘安全三中、规范三中、健康三中、质量三中’的目标迈进,为学生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和谐、快乐、法治的校园环境。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各界的帮助。”此次中国新时代法治网与“河北冀泰律师事务所”、涉县公安局、涉县法院等部门的合作,为社会各界参与校园法治教育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范例。相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平安校园方面将会做出更多积极的贡献。
图文:路 明
责编:白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