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嗡~嗡
夏季又到了“飙车炸街”的高发时节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驾乘摩托车出行人群增多,机动车非法改装、超速飙车、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严重扰乱了正常道路交通秩序,不仅自陷危险中,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有效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河间市公安交警大队从6月份开始部署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摩托车噪声超标、违法鸣号、飚车、非法改装以及摩托车闯禁等突出交通违法进行整治。

在前期精准研判和深入摸排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飙车“炸街”的规律特点,确定了高发多发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专门组织多个“猎飚”小分队,采取设卡查缉、定点守候、合围拦截、便衣伏击等多种方式,在重点路段组织夜间集中整治行动,精准查缉飙车“炸街”、非法改装、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马路不是竞技场,行车安全不是儿戏。非法飚车,害人害己,河间交警将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行为,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以“炸街车”为代表的改装车,往往在触发“速度与激情”的同时,还会扰乱周边市民生活。
因为热爱,所以改装?
因为拉风,所以“炸街”?
然而这却是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此外,故意“炸街”、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会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存在火灾隐患,引发车辆自燃。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
编辑:王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