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建华,男,壮族,中共党员,2012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天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长,入警10年来,农建华同志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发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公安岗位上刻苦专研、严格执法、恪尽职守、积极上进,凭借出色的工作表现,获得5次个人嘉奖,4次优秀共产党员,1次优秀公务员。

为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农建华同志率队联合各职能部门到各乡镇排查隐患路段,对排查出来的路段做好登记造册。同时狠抓专项整治,农建华同志按照大队的部署安排,不分昼夜认真开展国省道、农村地区等无牌无证、涉酒驾车、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各项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无牌无证、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农建华同志以扎实的业务素养,在分管的事故处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坚持依法秉公办案,以责论处,克服行业不正之风,杜绝执法不严,违法违纪,徇私舞弊现象。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采取集体研究,公开认定的方式,对重大的案件并实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听证制度,杜绝一人包案到底,并且将事故处理程序标准等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开门办案” , 有效地增强了事故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执法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交通警察不同于其他警种,交通警察工作是一种责任—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尽职尽责。交通管理工作其实很平凡,每时每刻都面对人、车、路的交通参与者,但在平凡的工作中,农建华同志无怨无悔的付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以更加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与时俱进,虚心学习,更加务实的精神去体现交通警察的无私与奉献,努力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作出自己更大的贡献,奉献自己的光和热。来源: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